3)193 法家的道_一蛇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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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的封建制度以及以大旭为首的奴隶制度,两种制度都有自身的优势,劣势也非常明显,当然朕今天想说的自然不是这两种制度,而是师父说过的第三种制度形式,那就是君主立宪制……”

  准确的说,赵青口中的君主立宪制应该被称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度。

  也就是世袭君主为国家元首,拥有实权,由君主任命内阁成员,政F对君主负责,议会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

  与另一种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比起来,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度的全力倾斜更偏向于君王,君王也拥有更高的实力。

  但不管如何,君主立宪制都是比封建制度以及奴隶制度更先进的社会形式。

  而其制度所特有的内阁首相更是将成为凌驾于所有职务之上的超然存在。

  黄子安惊讶的抬起头看向赵青,眼中尽是震惊。

  不到四岁的赵青嘴角带着笑容,毫不退缩的与黄子安对视,许久才道:“朕有意变法,不知黄相国可愿牵头?”

  这一刻,黄子安心中有无数念头闪过。

  狂妄?自大?不切实际……

  但最终万念俱焚涅槃重生成两个字——变法。

  李悝、吴起、邹忌、申不害、商鞅、韩非、李斯、管仲……

  无数法家前辈一一从黄子安眼前划过,化作一条闪亮的星光大道直通天际。

  这一刻黄子安才想起,法家之试炼与儒家终是不同的。

  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

  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

  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为官之道,治世之能终究不是法家的追求,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才是法家的核心。

  而在其之上还有一个法家亘古不变的主体,那就是“变”。

  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齐国的邹忌改革、韩国的申不害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

  唯有“变”才能让法家中兴。

  也唯有“变”才能让法家人为之疯狂。

  君主立宪制度是道,是属于黄子安和法家的大道!

  黄子安不可能拒绝,也没有任何一个法家人能够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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