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两千二百八十章 第十三名_丹魂剑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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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敢再叫嚣着说比武场半句不是。

  陆尘大喜,道:“大家都散开,正好玄晶我就不给你们了。”

  他之前答应过要把所有人押注的玄晶还给他们,意思是让这些人一起帮自己给比武场施压。

  但是现在看来,这些人在看到金仲之后,都不敢和比武场作对。

  那自己说的话自然就作废。

  算起来,这些家伙可是押注了十万多玄晶。

  还给他们自己也亏了不少。

  所幸大家都是孬种,自己也不用破费。

  众人听到陆尘的话,皆是苦笑、讥讽和冷笑。

  “现在还提玄晶。”

  “这家伙是个疯子财迷。”

  “玄晶听着很多,真以为可以拿到手?”

  “他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认识金仲。”

  “金仲,可是虚空境九重强者,凌霄榜第四十六。”

  “他号称金宗主,是在凌霄城建立了一个金帝宗。其擅长金系属性,一拳可绞杀一座山。”

  一些人开始为旁边的人解释。

  有人不解:“绞杀一座山?”

  但凡人一拳轰出,大多都称之为轰碎一座山。

  可这人却说金仲是绞杀一座山。

  如何绞杀?

  “金系主杀伐,领悟到至高境界,一拳可以将空间都切割开来。绞杀一座山,便是拳中的金系切割力量,将整座山都切割成碎片。”

  “天啊,竟可以这样。”

  “何止如此。我听说许益曾经就和金仲切磋过,被对方一拳将他的神通击碎。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一人又道。

  众人再度震撼。

  许益虽然败给了陆尘,但陆尘也并非完胜。

  现在冒出来一个金仲,一拳就可以击碎许益的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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