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02章 超越时代的双刃剑!_明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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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爷看得起元庆,那~,元庆就如刘爷所愿。金子,你们先出去。”

  金回子不由大惊,忙道:“大帅,这,这杂碎怕有阴招啊。”

  李元庆淡淡一笑:“这事儿也简单。金子,你们几个,把刘爷的衣服收拾干净。”

  金回子一愣,片刻,这才反应过来,简直要对李元庆佩服的五体投地啊。

  对啊。

  把这狗杂碎的衣服扒光了,他还能有什么手段?

  片刻,金回子几人快步上前,直接将这刘爷扒了个干净,露出了他如同小鸡子一般的肋骨条儿。

  金回子还不放心,又仔细搜了刘爷的头发,和亲兵一起又捆紧了刘爷的双手、双脚,这才带着那车夫和亲兵们,退出了门外。

  李元庆笑着点燃了一颗雪茄,慢斯条理的吸了一口,笑道:“刘爷,您也别见怪。咱们生意是生意,规矩却是规矩!这雪茄滋味不错,刘爷要不要来一口?”

  李元庆说着,笑着将他正在抽着的雪茄,递到了刘爷眼前。

  刘爷之前只是听说李元庆的手段,在很大程度上,虽然对李元庆有些畏惧,但却并不是太当回事儿,毕竟,传言总是会夸大其词。

  但此时~,等他真正面对了李元庆,切身的感受到了李元庆的手段,他这才明白了李元庆的可怕之处啊!

  也无怪乎~~,李元庆白手起家,又才如此年纪,却已经打下了这么一大片江山基业啊……

  便是他这个走南闯北多年的老江湖,此时也不得不佩服李元庆的手段了!

  “谢李帅恩典。”

  刘爷也不跟李元庆客气了,忙伸过来头,想要抽这雪茄。

  李元庆笑着将雪茄递到了刘爷嘴边,笑道:“刘爷。这东西,比旱烟还要冲点,您若是第一次抽这东西,第一口悠着点。”

  刘爷深深吸了一口雪茄,又慢斯条理的吐出了一口烟雾,精神稍稍放松了一些,笑道:“李元庆,说实话,仅是这雪茄,我老刘就得好好谢谢你啊。若没有你,咱们辽地,可是没有这种好宝贝。若不是我老刘有把柄在人手里,也绝不想跟你作对……”

  虽是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审问,但此时,李元庆却搞的像是朋友聊天一般轻松气氛,这刘爷也不再避讳什么,犹如竹筒倒豆子,将他知道的东西,一一对李元庆详细叙述起来。

  他叫刘辉,沈阳人,但自幼被卖给了人贩子,成为了一名职业的小偷。

  从七岁开始入行,这些年,刘辉走南闯北,可谓是饱经风雨,无论是街上横行、登堂入室、亦或是挖坟掘墓,他都有了非常高的造诣。

  他此时已经来到了长生岛两年多,这些年来,他已经积攒下了不少的家业。原本,他是打算隐匿在长生岛,就这样安安稳稳的在这商业兴旺、治安严谨、整体环境又非常宽松的长生岛,好好的享几天清福,安安稳稳的过完他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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