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二章 恐怖的真相_吃鬼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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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杨自的客户,并且都在进美甲店后,2-3个月失踪。”

  “掌握到这一个重要信息,警方为了不打草惊蛇,便没有与嫌疑人进行交涉,日夜跟踪杨自。果然没过多久,警方在一次监视杨自住宅的时候,发现杨自凌晨两点打开灯,在房子周围四处走动了一下,发现没有人后便回到家中,将房间里所有的窗帘都拉了起来。”

  “这种怪异的举动马上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监视的两位警官先通知总部支援后,便独自破门进了杨自的家中,而奇怪的是房间里居然没有杨自的踪迹,但是就在搜寻无果要离开的时候,一位警官似乎听到脚下有声音传了。”

  “这时候,支援部队也抵达了杨自的住宅,听完监察警员的报告后,开始对房间进行了地毯式搜索,果然在一间卧室的地毯下面发现了类似于地下室的入口。警方全副武装后,一把打开通往地下室的通道,一股血腥之气就没入了警员干事的鼻腔中。”

  “十余名警员一起进到地下室,微弱的灯光照亮着整个地下室,整个地下室和上面的房间一样大,正中间放着一个大大的手术台,上面正绑着一个赤身**的女子,而右臂已经被割掉女子嘴巴被胶布封的死死的,见了警员到来也没有反应,双眼瞪得大大的,像是死了一般。”

  “解救下该女子后,发现正是市委书记的侄女。而地下室也已经没了人,警方知道这杨自刚离开不久,于是直接联系了总部,封闭了全市的大大小小所有的交通运输通道。在地下室的警员通过仔细的搜寻在地下室的一个巨大壁柜里发现了不少麻袋,打开一看,豁然是早已死去的失踪女子。”

  “不少都已经腐烂的连骨头都依稀可见,在场的警员除了一些老江湖,大多都忍不住把今天一天的东西都给吐了出来。”

  “同时,警方也在通往金溪县的一条小路上抓获了准备逃逸的杨自。第二天就直接以监禁罪,**罪,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立即执行,由于书记的施压,当天就将这杨自处死了。由于这案情太过于恶劣,为了不影响市容市貌,并没有公之于众。”

  “获救的书记侄女,被诊断出精神分裂,没过两天就上吊自杀了。而杨自处死后,根据《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百四十八条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里面的第二条: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然而,杨自的父母双亡,在市里工作的时候,老家的爷爷奶奶也去世了。执行人员只好将其火化以后,放入了无人归属物品保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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